0401教育学类(0401教育学类包括)




0401教育学类,0401教育学类包括

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202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面向全国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招标对象

主要包括教育领域重点研究机构、高等院校以及社科研究机构等。投标要以单位名义进行,多单位联合投标须确定一个责任单位。鼓励跨地区、跨单位联合投标,鼓励理论工作部门与实际工作部门合作开展研究。

三、招标工作总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切实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加强中国特色教育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不断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积极建构中国教育学自主知识体系,着力推进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繁荣发展教育科学服务。

四、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2023年度共发布12个重大项目招标选题(见附件),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每项60万元。如获中标,将在立项两年后进行中期检查评估,对研究进展顺利、阶段性成果丰硕且后续研究中存在较大经费缺口的项目择优予以滚动资助。

五、投标资格要求

(一)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强的科研力量和深厚的学术积累;

2.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为开展重大项目研究工作提供良好条件。

(二)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科基金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项管理规定;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厅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每个投标团队首席专家只能为一人。

2.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申请其他国家级科研重大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投标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在本批次招标中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项目及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子课题负责人参与本次投标。

六、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人须按照《招标公告》发布的招标选题投标,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本次投标须按照新修订的《投标书》(2023年4月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填报此前版本无效。《投标书》要突出课题论证设计部分,重点介绍总体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课题研究思路、研究重点和创新之处,简要介绍研究综述、子课题负责人情况等内容,课题设计论证字数不超过5万字。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大型文献典籍整理、丛书编纂、数据库建设等规模较大的课题,可根据实际需要设计子课题数量。每个子课题只能确定一名负责人。

3.投标人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动态,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或综述外,应着重阐明本课题设计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意义。

4.投标人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投标跨学科研究选题要侧重文理交叉和协同创新,注重采取多学科研究方法和组建跨学科研究团队。

5.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2-5年完成,以“*”标注选题研究周期为2-3年,原则上不得延期。

6.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最终成果为专题数据库(语料库)的,要坚持公益共享原则,结项验收时须实现线上开放使用功能。

七、投标纪律要求

1.责任单位和投标人要加强审核,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省部级管理单位要按工作程序对《投标书》、投标人及科研团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予以报送。

2.投标人要弘扬崇尚精品、严谨治学、注重诚信、讲求责任的优良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管理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定。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如获中标,一律撤项,5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级各类项目。

3.子课题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须为课题研究的实际参与者,且须征得本人同意。子课题负责人须在《投标书》上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如获中标,首席专家要兑现投标时承诺,确保子课题负责人有充足的时间精力投入研究,原则上子课题负责人不得变更。

4.投标人可提出2名以内建议回避评审专家,我办将根据评审工作实际情况予以考虑。

八、其他安排

1.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申报采用分级审核管理制度。投标人所在单位、省部级管理单位(含各省级教育规划办、部委直属高校和直属单位、部省合建高校)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项目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2.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网络申报系统于5月5日至6月5日开放,在此期间投标人可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https://202.205.185.227/),以实名信息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并按规定要求填写申报信息(已有账号者无需再次注册)。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中的“项目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有关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400-800-1636,电子信箱:support@e-plugger.com。

3.省部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时间为6月6日至6月12日。省部级管理单位完成本级审核及提交后,需将系统生成的本地区(本单位)项目汇总表和纸质《投标书》盖章后于6月19日之前报送至全规办,并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一致性。《投标书》采用A3或A4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或胶装,一式6份(原件1份,复印件5份)。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填报投标材料、审核,因错过受理时间、未按要求操作系统造成的责任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4.全规办对《投标书》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材料进行现场评审,提出建议中标项目名单。投标人需参加现场答辩,不参加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5.建议中标课题名单经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网站和全规办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无异议者下达立项通知书。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附件: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202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招标指南

本年度对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大招标项目提供指南意图说明。投标人应着力体现指南意图中的内容,原则上不得大幅压缩。在此基础上,招标人可自主设计其它研究内容。项目一般应在2-5年完成,以“*”标注选题研究周期为2-3年,原则上不得延期。

1.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理论体系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重要论述的世界观和方法论;(2)重要论述的生成与发展;(3)重要论述的主要内容和逻辑关系;(4)重要论述体现的历史地位。

*2.面向中国式现代化的教育强国发展战略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中国教育发展的历史方位;(2)面向中国式现代化教育强国建设的目标体系;(3)教育强国建设的国际比较;(4)教育强国建设的路径与策略;(5)教育强国建设的评价指标体系。

*3.教育科技人才协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机制与路径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教育、科技、人才协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内涵;(2)教育、科技、人才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协同机制;(3)如何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和着力造就拔尖创新人才。

*4.适应人口发展趋势的区域教育结构优化与政策调整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我国区域学龄人口变化趋势;(2)人口变化趋势对区域教育结构的挑战;(3)基于人口变化趋势的区域教育政策调整。

*5.科技自立自强背景下高校有组织科研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高校有组织科研的内涵;(2)高校有组织科研的组织架构、运行方式及体制机制研究;(3)高校有组织科研的评价。

6.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内涵;(2)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思想渊源、理论体系;(3)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实践路径;(4)中国式教育现代化的指标体系。

*7.拔尖创新人才选拔与培养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 (1)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标准和方法;(2)拔尖创新人才的高等教育与基础教育一体化培养的体制机制;(3)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模式;(4)拔尖创新人才评价制度;(5)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的国际比较。

*8.中国特色高校评价体系的内涵与建构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中国特色高校评价的理论内涵、价值导向;(2)中国特色高校分类评价;(3)政府评价、高校内部评价与社会评价的完善。

*9.高校与地方行业企业合作新机制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地方重点企业和行业产业部门合作的现状;(2)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地方重点企业和行业产业部门统筹融合发展的新框架;(3)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地方重点企业和行业产业部门合作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4)普通高校、职业院校与地方重点企业和行业产业部门合作的典型案例。

*10.青少年心理问题早期筛查评估和分级干预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青少年心理问题的时代特征;(2)青少年心理问题早期筛查评估指标体系与评估标准;(3)青少年心理问题早期筛查评估方法;(4)青少年心理问题早期预警和分级干预体系;(5)家校合作、医教结合等干预模式。

*11.数字教育形态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数字教育的基本内涵与本质特征;(2)数字教育的认识论基础和理论架构;(3)数字教育的内容、体系与结构;(4)数字教育的实施路径。

*12.新一代人工智能对教育的影响研究

指南意图:应研究(1)以ChatGPT为代表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对教育的挑战和机遇;(2)新一代人工智能对教育形态的重塑;(3)新一代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的伦理风险防范;(4)应对新一代人工智能挑战的教育管理改革和政策创新。

来源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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