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考研(安全工程考研科目)




安全工程考研,安全工程考研科目

质量与安全是水利工程建设永恒的主题和核心。近年来,针对全省水利工程大投入大建设的实际,山东省水利厅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至上”理念,探索运用“1234”工作法,推进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走深走实、提质增效,助力新阶段全省水利高质量发展,山东省连续三年荣获全国水利建设质量考核A级等次。

健全“一个体系”

健全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体系。锚定“巩固省级、提升市级、覆盖县级”目标,全省16市136个县(市、区)全部成立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落实监督职能部门和人员,工作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出台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事权划分,明确省、市、县三级质量与安全监督机构监督事权和职责分工,基本建成“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监督管理体系,扎紧织密水利工程质量安全“防护网”。

做好“两个动作”

“规定动作”不走样。全面推开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巡查,围绕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管理和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开展情况,2022年率先在全省随机抽选9市1县开展履职巡查,发现并整改问题28个;2023年将全部覆盖16市,并督导各市推开对县一级履职巡查,压紧压实各级质量监督责任。

“自选动作”有力度。在对重点水利工程实现质量与安全监督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质量与安全巡查监督。在巡查范围上,贯通省、市、县三级;在巡查对象上,覆盖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机构和各参建单位;在巡查内容上,涵盖质量安全管理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在巡查组织上,坚持现场监督检查与实体质量检测相结合。三年来,累计完成省级质量与安全巡查监督1139项目次,发现整改问题20226个,为水利工程建设提供质量安全保障。

用活“三个抓手”

问题整改追到底。紧盯“印发整改通知、建立整改台账、核实整改结果、动态销号清零”4个环节,严把问题整改程序关、进度关、质量关,加强全流程闭环管理,加大跟踪追查和现场复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见底见效。近三年来,省级质量监督履职巡查和重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巡查监督发现问题均全部限期完成整改。

责任追究严到底。针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按照职责管理权限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用好责令整改、约谈等惩戒措施,营造强监管高压态势。三年来,省级累计约谈参建单位149家,督导全省立案查处30起违法案件、罚款106.5万元,质量安全监督“长牙带电”力度不断加大。

质量评议推到底。开展对市级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评议,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作为评议重要指标,细化监督内容要点,增加日常监督检查评议比重,特别是将质量监督履职巡查和质量与安全巡查监督纳入评议事项,真正让考核成为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挥棒。2022年,13市因质量监督履职不到位或制度不健全被扣分。

强化“四个支撑”

强化建章立制。在全国率先出台《山东省水利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要点》《山东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督检查问题整改指导意见》,研究编制《山东省水利工程责任单位责任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管理办法》,修订完善《山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巡查指导手册》,着手制定省重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巡查监督技术标准,引领质量与安全监督规范化提档升级。

强化队伍建设。每年年初召开全省水利监督工作会议,定期在全省水利工程建设调度会商会上通报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凝聚各级思想共识。常态召开质量安全监督例会,搭建信息反馈和交流学习平台。建立省水利工程监督检查专家库,吸纳储备质量安全监督专业力量。每年组织市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开展教学培训,累计培养业务骨干1200余人。

强化经费保障。各级普遍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用于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实体质量检测、监督人员培训等。2020年至今,省级累计投入经费2800余万元,专项用于省重点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巡查监督;2023年又列支39.6万元,专门作为对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履职巡查经费,为强监管提供坚实保障。

强化数字赋能。用好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平台,动态反映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优化更新省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管理系统,拓展功能模块,增加远程传输,开放应用端口,支持分级管理,目前已实现重点水利工程项目监督事项在线办理和档案数字化管理,有32个项目接入平台运行,2023年计划在省、市、县三级全面推广应用,牵引提升质量安全监管集成化、智能化、精准化水平。(赵新 张长江 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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