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作弊(考研作弊怎么处理)




考研作弊,考研作弊怎么处理

2016年,各大参加考研的考生群里,出现了很多的答案和题目,一开始没有人在意,但等考试之后,考生们才惊奇的发现,之前群里发的答案居然是真的标准答案。

很快这件事经就被人举报给了地方,警方也介入调查,一个团伙偷试卷的组织显露在大众的眼前,原来这些原题试卷,竟然是从监狱中流出来的。

一、研究生考试考题泄露

2015年的12月26日,是2016年度研究生考试开始的时间,也是众多考生满怀期待所迎来的最重要的一天。

但在考试开始之前,各大研究生考试的群聊里就已经出现了考试题目的手抄版答案,考试结束有的考生才发现,这些答案正是研究生考试题目的答案。

随后,这件事情就被人举报,开始正式的进入调查,随着事情一步步水落石出,调查人员也对泄题的幕后黑手给惊到了。

事情出来之后,警方立即对所有的考生都进行了调查和询问,很快就找到了在群聊当中最先发起手抄答案的人。

通过这个传播答案的学生,警方抓到了湖北的一个教育培训部门的负责人王某,所有的答案,都是从这个教育培训机构泄露出去的。

王某在被抓了之后,很快就招供跟自己联系的詹某,但当警方问到詹某是如何得到研究生考试的考卷的时候,詹某却还是支支吾吾的说不上来。

当警方将事情的严重性一一叙述之后,詹某思考了很久,最终向湖北的警方透露出了一个人,来自河南的李思源。

詹某表示,自己也是什么都不知道,他们只是从河南的另一个教育培训机构请了一个很厉害的导师,想着增高一下自己培训机构的升学率。

因为他一直都听说李思源领导的培训机构非常的厉害,押题押中的几率在百分之七十以上,甚至还保过,所以自己就想试一试,为此还掏了不少的钱。

很快警方也将这个传的神乎其神的李思源逮捕归案,这才了解到,他也是从另一个人那里得到的试卷,但是他能保证自己拿到的试卷就是研究生考试的原题。

经过警方查证之后发现,李思源本来就是因为组织考试舞弊被关进了河南第一监狱,没想到出狱之后,他又开始干起了老本行。

河南省第一监狱一直都负责给各类考试印刷试卷的,因为这里的服刑人员一时间不能出去,有一定的保密性,能阻断泄题的风险。

当时正在服刑的李思源就是被调派去印刷研究生的考卷了,在大家都在认真工作的时候,李思源却已经开始了自己的歪心思。

如果能将这些试卷泄露出去再高价卖给别人,一定能大赚一笔。

说干就干,在2015年的9月份,李思源刑满释放之后就跟自己在牢狱中结交的朋友罗银山合伙开办了一个教育机构。

叫做楚博驾驭咨询有限公司,并且还给自己的教育机构打了广告。

表示他们开办的补习班押题率能在百分之七十以上,基本可以保过。

二、团伙作案考题从监狱中流出

名声打下之后,就剩下试题的来源了,于是他们便联系了当时正在河南省第一监狱当值的曹某。

一开始曹某当然是不愿意的,他也知道这是犯法的,但李思源说,如果做的小心,是不会有人发现的,而且还能赚一笔不小的钱。

最后在金钱的引诱之下,曹某也加入了他们的团伙,几人便开始密谋要如何将试卷偷到手。

直接拿肯定是不行的,因为这些印刷的试卷都是有数的,如果少了就会引起很大的骚动,这样的话,说不定还没等试卷送出去,几人就被抓了。

思来想去,几人决定用拍照的方式将试卷的信息传递出去。

等试卷印刷完成之后,曹某便利用职务之便偷偷潜进了存放着试卷的房间,将所有的科目都用微型相机给拍了下来。

最后将存有试卷内容的存储卡,通过一个弹簧装置弹出到监狱外面,李思源和罗银山会前往回收。

紧接着,李思源和罗银山便高价请来了很多高校的老师,让他们把题目给做出来,再将这些题目给打乱,掺入百分之三十的其他题型印刷成试卷。

随后他们便开始大范围的招生,并表示自己的培训本押题押中的几率是百分之七十,一科的钱大约是五万八千块,科目加起来的话还有优惠。

但是由于他们的培训班是刚刚开的,很多人都怕被骗,来铤而走险报名的也只有不到二十个人,这样的话他们承诺给曹某的钱就无法兑现了。

于是李思源就又想了一个法子,那就是潜入各大研究生群聊中找学生。

果然这一招非常的有效,很多学生开始踊跃报名,随后等培训正式开始的时候,李思源就表示自己的培训班是完全封闭的。

所以进入培训班之前,要将所有的通讯设备上交。

上课的时候,他就把自己整理好的试卷分发给前来上课了的人,等做完之后,他再讲答案分发下去,让所有人将答案背下来。

为了防止有些学生偷偷将答案带出去,他们的培训班要求,所有的学生在离开的时候,都要将所有的材料上交,什么都不允许带出去。

等到开始考试的时候,他们就将之前所有的资料全部撕毁扔进马桶里冲走,就是为了销毁证据。

最后,李思源和罗银山因为组织考试作弊罪被逮捕,分别被判处了两年零六个月和两年零三个月的有期徒刑。

而帮助他们拿到试卷内容的曹某也因为非法窃取国家秘密罪被判处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

为了保证考试的真实性,那些所有参加培训班的考生的成绩也全部取消。

三、对于犯罪分子罪行的浅析

原本因为组织考试舞弊而入狱的李思源,不仅没有反思自己的罪行,反而因为在狱中接触到了印刷研究生考试试题的卷子,又起邪念。从狱中偷拍卷子获取原题,而后组织培训机构进行作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虽然李思源又组织考试作弊的犯罪行为,但是因为并未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应当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

很多人都觉得,不过就是考试作弊了而已,即没有杀人放火,也没有偷抢盗拿,为什么要按照犯罪论处呢?

其实,并非是所有的考试中,考生有作弊行为,都会以犯罪论处。如果说在学校内班级之间进行的考试,有学生实施作弊的,并不会被判刑处理,学校就可以对该学生这种不正当做法,做出批评指正,或者进行惩罚。

而这条法律所规定的考试,是指国家组织进行的考试。一般包括国家教育考试、公务员录用考试以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而研究生考试就是国家教育考试中的一种,因此李思源等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舞弊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组织考试作弊罪,应当被依法惩处。

不少人都在考驾照的时候,听说过一些人因为组织考试作弊而被取消考试成绩的,那么为什么驾考过程中作弊的人只是被取消成绩,并没有被依法判刑呢?

这是因为,驾驶证考试并不属于法律规定中的国家组织的考试,而是由当地车管所组织的驾照技能考试。

因此对于在驾考中作弊的考生,通常只会取消其成绩,责令其一年或者是三年之内不得重新办理驾驶证。只有其组织考试舞弊行为造成一定后果,才会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分别处置了李思源等人,但是对于帮助他们获取考题的曹某,却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进行处罚。

什么是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呢?该罪是指犯罪分子以窃取、刺探、收买等非法手段获取国家秘密的犯罪行为,犯罪分子触犯该罪的,应当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如果犯罪分子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则应当依法判处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但是一些人认为,曹某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秘密拍摄试题流传的犯罪行为,应当属于是监守自盗,应当以这种罪名对其依法惩处,而并非是窃取国家秘密的罪行。

其实并非如此,因为监守自盗是指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单位财物窃取据为己有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构成职务侵占罪。

而曹某只是对试题进行偷拍,并没有将这些试卷据为己有的想法,因此并不能以职务侵占罪对其依法论处。所以,这种看法显然并不正确。

四、结语

考试成绩,是所有考生努力得来的结果,李思源所开办的补习班,将所有的答案公布给部分的人,这对于其他的考生来说是十分的不公平的。

他们的行为已经严重的违反了社会的秩序,理应收到法律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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