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在哪里查)




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在哪里查

一、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相关的主要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0年10月17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3号),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4)《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6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主要负责部门

(1)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并依据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2)国家新闻出版、电影部门和国务院教育、电信、公安、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等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3)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做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工作。

三、促进未成年人网络素养

(1)国务院教育部门应当将网络素养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内容,并会同国家网信部门制定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测评指标。教育部门应当指导、支持学校开展未成年人网络素养教育,围绕网络道德意识形成、网络法治观念培养、网络使用能力建设、人身财产安全保护等,培育未成年人网络安全意识、文明素养、行为习惯和防护技能。

(2)学校应当将提高学生网络素养等内容纳入教育教学活动,并合理使用网络开展教学活动,建立健全学生在校期间上网的管理制度,依法规范管理未成年学生带入学校的智能终端产品,帮助学生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培养学生网络安全和网络法治意识,增强学生对网络信息的获取和分析判断能力。

(3)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高自身网络素养,规范自身使用网络的行为,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网络行为的教育、示范、引导和监督。

四、加强和规范网络信息内容建设

(1)国家鼓励和支持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革命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的网络信息。

(2)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发送、推送或者诱骗、强迫未成年人接触含有危害或者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

(3)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网络欺凌行为的预警预防、识别监测和处置机制,设置便利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保存遭受网络欺凌记录、行使通知权利的功能、渠道,提供便利未成年人设置屏蔽陌生用户、本人发布信息可见范围、禁止转载或者评论本人发布信息、禁止向本人发送信息等网络欺凌信息防护选项。

五、针对网络游戏、网络直播、网络音视频、网络社交等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规定

(1)应当针对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使用其服务的特点,坚持融合、友好、实用、有效的原则,设置未成年人模式,在使用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以醒目便捷的方式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

(2)应当采取措施,合理限制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在使用其服务中的单次消费数额和单日累计消费数额,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

(3)应当采取措施,防范和抵制流量至上等不良价值倾向,不得设置以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为主题的网络社区、群组、话题,不得诱导未成年人参与应援集资、投票打榜、刷量控评等网络活动,并预防和制止其用户诱导未成年人实施上述行为。

针对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的相关规定

(1)应当通过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等必要手段验证未成年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账号租售服务。

(2)应当建立、完善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的游戏规则,避免未成年人接触可能影响其身心健康的游戏内容或者游戏功能。

(3)应当落实适龄提示要求,根据不同年龄阶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能力,通过评估游戏产品的类型、内容与功能等要素,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明确游戏产品适合的未成年人用户年龄阶段,并在用户下载、注册、登录界面等位置予以显著提示。

(编辑:陈超律师 010-88829390)

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在哪里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上海考研论坛 » 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关于考研的相关信息在哪里查)

赞 (0) 打赏

觉得文章有用就打赏一下文章作者

支付宝扫一扫打赏

微信扫一扫打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