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大学考研(长江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长江大学考研,长江大学考研专业目录及考试科目

近日

荆州市沙市区教育局发布了

长江大学沙市附属中学
2023 年七年级招生方案

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国家和省、市相关法规及文件精神,为依法依规做好长江大学沙市附属中学(以下简称长大附中)七年级招生工作,结合区域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进一步解决沙市西北片区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规范七年级招生行为,努力促进教育公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区域协调原则

(二)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三)坚持应招尽招、分类依次原则

(四)坚持平台招生、随机派位原则

三、主要内容

(一)招生对象

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均在长大附中辖区的学生;

符合沙市城区就读条件的随迁就读学生及返乡就读学生;

具有沙市区小学学籍且放弃分配生资格,选择自主择校的学生。

凡符合条件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二)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A类辖内生。

本人和法定监护人户籍及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独立房产均在长大附中辖区的学生。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和房产办结日期均为2023年5月31日。

(1)学生户籍随父母(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辖区内,且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长大附中辖区内有独立房产。

(2)学生随父母户口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处落户且本人和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区无房产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祖辈)房产在长大附中辖区内。

(3)在长大附中辖区内廉租房和公租房户主子女

(4)长大附中辖区内拆迁户属异地还迁(含货币补偿购房)的子女。

(5)属长大附中多校划片范围内 (要求房户一致)且有意向就读长大附中的学生。

2.第二批次:B类政策生。

即沙市区属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全国一级和二级英模、因公牺牲或一至四级伤残民警(军人)、荆州市荣誉市民、受区级以上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沙市区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2000 万元以上和非工业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5000万元以上且已开工建设并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30%的招商引资项目、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法人代表和高管(限总经理、副总经理、监事会主席)、限额以上商贸企业的法人代表和原始股东、台胞及重点台属、组织部门委派且服务期一年以上的援藏援疆干部、长江大学在编在岗教师、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楚才卡”持有人等子女。

3.第三批次:C类调剂生。

即由于返乡、随迁和择校等原因,需要协调到有空余学位学校的学生。具体分下列类型:

(1)返乡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本人或法定监护人有沙市区户口和房产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

(2)随迁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沙市城区购房、工作、有合法居住证的异地应届小学毕业生(因城区学位容量等原因,荆州区、开发区、文旅区、高新区、公安县埠河镇及沙市乡镇未在沙市城区购房居住者子女不得在沙市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3)外籍生:即不属于分配生,其居住在沙市区的非中国籍小学应届毕业生。

(4)择校生:即具有沙市区小学学籍且放弃分配生资格,选择自主择校的学生。荆州市沙市实验小学(恒隆校区)毕业生不可参与长大附中择校(若本人或监护人有沙市区户籍或房产可参照返乡和随迁学生执行)。择校生选择长大附中,视其放弃分配生资格,随机派位未中签的择校生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按相对就近原则调剂入学。

(三)相关证件

在材料审核时,需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

1.学生家庭户口簿

2.小学生毕业证(或其他就读情况证明)。

3.房产证明。

4.出生证。

(1)属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房产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建有房屋)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提供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必须是学生本人或监护人一方或双方共有的独立房产,非配偶关系的共有房产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房且具有独立产权。

(2)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已建有房屋)或购房合同(含备案证明及完税发票)、不动产登记证明以及父母在荆州中心城区(含荆州区、文旅区、开发区以及沙市乡镇)无房产证明。

(3)属于廉租房的需提供由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和近三个月水电使用凭证。

(4)属于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协议、安置卡或购房合同及交款单据原件。学校要入户核查并现场拍摄实景图作为依据留存。拆迁安置仅限于拆迁协议签定者本人及直系子女。

(5)学生入学提供的户口和房产证明等信息将通过公安和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进行核验。属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独立房产信息的,将同时核验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及学生父母亲房产信息。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招生程序

入学办法按照以下五个阶段依次进行。

第一阶段:注册登记(7月10日-7月12日)

学生监护人使用智能手机(关闭短信拦截功能,以方便接收平台短信)关注“沙市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义教招生”小程序中“初中招生”模块(7月10日8:00-7月12日17:00开通),选择“长大附中”进行报名。

政策生招生流程及要求见《沙市区义教招生政策生入学规程》

第二阶段:资料审核(7月13日-14日)

7月 13日,辖内生家长和随迁返乡生家长接凭手机短信通知后持相关证件原件按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核验,确认入学批次,并配合学校工作人员到住所现场核查。辖内生未按时提交申请或参与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辖内生资格。非辖区内沙市城区小学毕业生无需要提交资料,自动认定C类调剂生资格逾期未在平台内申请或未参加资料审核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7月14日,将招生材料统一送至区义教招生办进行审核。

第三阶段:依次录取(8月21日-8月22日)

由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 A、B、C 三类顺序依次预录取。录取过程中,如上一批次录取后仍有空余学位,且下一批次的报名人数少于空余学位数时直接录取。多于空余学位数时,采用随机派位或调剂安置方式录取。多胞胎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提供多胞胎出生证明可向学校申请一个派位号。

第四阶段:随机派位(8月23日)

随机派位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家长代表现场抓闻,参与人员为纪检监察部门领导、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媒体和随机抽取的相关小学毕业生的法定监护人代表等派位结果现场公示,随机派位未中签的学生,由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在招生平台上点对点告知家长。

第五阶段:报到注册(8月25日-8月26日)

学生凭招生平台入学通知信息,到录取学校核对名册后正式报名,区外调剂生在学校取回证件原件。学校将录取名册报送区教育局基教股进行电脑平行分班。8月31日上午在学校张榜公

布电脑分班结果,开学后学校凭录取名册到区教育局基教股为新生办理学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要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使义务教育的法规意识、基本政策、基本理念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招生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在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长大附中办负责招生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工作,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招生办公室直接与区义教招生办对接,并安排专人负责咨询、接待、指导信息登记审核等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维持正常招生秩序,对于无理取闹、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学校要及时报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咨询地点:沙市区教育局S108室,义教招生办咨询电话:0716-4103850,学校咨询电话:13797273697,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2:00,下午2:30-5:30。

(三)严肃纪律。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以“首问制”和“终身制”相结合的办法,遵循“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做到“六严”,即严格招生程序;严禁大班额招生;严格通知入学;严格平行分班;严格学籍管理;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

(四) 强化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和违规违纪行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纪律监督。

沙市区纪委监委举报电话:0716-8883772

沙市区教育局监察室举报电话:0716-4103878

本方案解释权属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来源:沙市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王璇/责编:唐万全/编审:张先凯/监制:江敏

出品:荆州广播电视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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